根据香港期货交易所(“交易所”、"期交所")相关规定,通过香港交易所衍生产品交易系统(HKATS)执行的交易,如出现偏离既定错价交易[i]价格参数的情形,客户(原交易方)可委托横华国际根据期交所规则、规例及程序第819B条提出错价交易申报。
一、交易所错价交易处理程序
1. 错价交易报告。错价交易必须由任何原交易方于交易后10分钟内或30分钟内(若交易是自选组合交易)按交易所不时规定的方式及形式通知交易所。交易所在收到通知后,会即时在HKATS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有关交易已有交易方报称为错价交易,及可能要注销的警告讯息。
2. 注销条件与流程:
A.双方同意无异议。如在交易所发布警告讯息后的10分钟内,错价交易的各交易方均予同意且无其他交易所参与者提出反对,交易即按第819B条规则第(f)段[ii]注销。
B.存在争议或反对意见。假如交易所发布警告讯息后的10分钟内,有错价交易的交易方不同意注销,又或其他交易所参与者提出反对,又或无法联络错价交易的所有交易方,则将立即召开错价交易评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将审核相关资料并在召开后的10分钟内(除非情况不可行)决定报称的错价交易是否注销,及于HKATS发布有关决定。委员会的决定对错价交易的各交易方有约束力,任何人士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3. 后续义务。要求修正的一方必须在修正错价交易的T时段或T+1时段的下一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呈交报告,详述(i)所执行的错价交易;(ii)错价交易的原因;及(iii)其已采取或将采取以防止将来再发生同类事件的措施。
4. 费用。应交易所要求时,交易所参与者须就其报备的每宗错价交易,向交易所支付每宗交易3,000港元。
请注意,对于以价格参数范围内水平成交的交易,又或超时报告的交易,不适用错价交易注销条款。
二、横华国际受理和处理客户错价交易申报程序
为免生疑问,在提交错价交易申报时,客户(原交易方)须遵守相关的资格及程序[iii],并有责任配合横华国际按时向相关交易所提交申报并提供必要资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客户(原交易方)如发现错价交易,需立即向横华国际报告,以便我司预留合理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客户须知横华国际向交易所提交申请亦需合理时间处理,如因任何原因错价交易将可能无法被交易所受理及无法注销,横华国际不承担因客户(原交易方)报告超时导致的交易无法注销风险及相关损失。
2. 客户(原交易方)提出错价交易的申报时,必须提供包括相关交易所通告中列明的详细资料[iv],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主要责任。横华国际不承担因客户(原交易方)申报材料不完整或有误导致的交易无法注销风险及相关损失。
3. 错价交易报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客户(原交易方)自行承担。
4. 如因以下情况导致申报失败,横华国际不承担交易无法注销风险及相关损失:
1) 交易所认定不予注销;
2) 不可抗力或系统故障;
5. 横华国际作为中介机构,将按照交易所规则及内部流程,尽力协助客户(原交易方)处理错价交易申报,及时转达申请,并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
请注意,最终交易能否注销取决于交易所规则、客户报告的及时性及申报材料的完整准确性,横华国际不对申报结果做任何保证,不承诺必定能完成交易注销,不承担因申报失败导致的任何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协助,请联系横华国际客服热线4008888910-2。
[i]即任何按偏离了价格参数成交而声称出错的交易;
[ii]在买卖各方相互同意注销错价交易,又或委员会决定注销后的30分钟内,错价交易的每一方必须就有关注销而填妥一份由交易所不时规定的表格,并传真或亲自交回交易所。假如交易所在 30分钟的期限内未有收到有关的表格,交易所连同结算所将被视作获错价交易的交易各方授权代其注销错价交易。交易结算公司、结算所及交易所对采取有关行动而引起之任何后果概不须向任何人负上责任。
[iii]错价交易处理程序:
https://www.hkex.com.hk/Services/Trading/Derivatives/Overview/Trading-Mechanism/Error-Trades?sc_lang=zh-HK
期货及指数期权错价交易申报: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Services/Circulars-and-Notices/Participant-and-Members-Circulars/HKFE/2017/MO_DT_103_17_c.pdf;
股票期权错价交易申报: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Services/Circulars-and-Notices/Participant-and-Members-Circulars/SEHK/2017/MO_DT_104_17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