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声明

風險披露聲明

槓桿式外匯交易風險: 槓桿式外匯交易的虧損風險可以十分重大。客戶確認並同意所蒙受的虧損可能超過客戶的最初保證金款額。即使客戶定下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交易指示,亦未必可以將虧損局限於客戶原先設想的數額。市場情況可能使這些交易指示無法執行。客戶可能被要求一接到通知即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如客戶未能在所訂的時間內提供所需的款額,客戶的未平倉合約可能會被了結。客戶將要為閣下的帳戶所出現的任何逆差負責。因此,客戶必須仔細考慮,鑑於自己的財務狀況及投資目標,這種買賣是否適合。

保證金買賣的風險:藉存放抵押品而為交易取得融資的虧損風險可能極大。客戶確認並同意客戶所蒙受的虧蝕可能會超過客戶存放於有關持牌人或註冊人作為抵押品的現金及任何其他資產。市場情況可能使備用交易指示,例如「止蝕」或「限價」無法執行。客戶可能會在短時間內被要求存入額外的保證金款額或繳付利息。假如客戶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所需的保證金款額或利息,客戶的抵押品可能會在未經閣下的同意下被出售。此外,客戶將要為客戶的帳戶內因此而出現的任何短欠數額及的利息負責。因此,客戶應根據本身的財政狀況及投資目標,仔細考慮這種融資安排是否適合閣下。

電子交易風險: 在交易高峰,市場波動,系統升級及維護或其他時間,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施的進入可能會受到限制甚至無法進入。通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施進行的交易可能會因不可預測的流量堵塞和其他公司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擾,傳輸中斷,以及傳輸延誤。由於技術上的制約,互聯網是一種不完全可靠的通訊媒介。由於有這種不可靠性,交易指令及其他資訊的傳輸和接收可能會有延誤,而這會導致交易指令在執行上的延誤或者交易執行的價格已不同於指令發出時的市場價格。而且,通訊和個人資料可能會被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訊上會存在誤解或錯誤的風險,而這些風險將完全由客戶承擔。客戶確認並同意,交易指令一旦發出通常將不可能取消。如果客戶透過某個電子交易系統進行買賣,便須承受該系統帶來的風險,包括有關系統硬件或軟件可能會失靈的風險。系統失靈可能會導致客戶的交易指示不能根據指示執行,甚或完全不獲執行。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風險: 客戶確認並同意,公司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是受到有關海外司法管轄區的適用法律及規例所監管的。這些法律及規例與《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根據該條例制訂的規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關客戶證券或資金將可能不會享有賦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的客戶資產的相同保障。如果客戶為在本地或海外進行的交易存放款項或其他財產,客戶應瞭解清楚該等款項或財產會獲得哪些保障,特別是在有關商號破產或無力償債時的保障。至於能追討多少款項或財產一事,可能須受限於具體法例規定或當地的規則。在某些司法管轄區,收回的款項或財產如有不足之數,則可認定屬於客戶的財產將會如現金般按比例分配予客戶。

授權代管郵件或向第三方轉交郵件的風險: 如果客戶授權公司代存或向第三方轉交郵件,客戶應親自盡速收取所有有關你帳戶的合同通知以及帳戶對帳單並仔細閱讀以保證任何異常或錯誤能被及時發現。

提供代存郵件或將郵件轉交第三方的授權書的風險:假如客戶向公司提供授權書,允許公司代存郵件或將郵件轉交予第三方,那麼客戶便須盡速親身收取所有關於客戶帳戶的成交單據及結單,並加以詳細閱讀,以確保可及時偵察到任何差異或錯誤。

以上風險披露聲明無法揭示所有可能的風險,在開立戶口前,客戶需要謹慎考慮,並自願承擔相應的風險,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其他風險

1. 佣金及其它收費

在開始交易之前,客戶先要清楚瞭解客戶必須繳付的所有佣金、費用或其他收費。這些費用將直接影響客戶可獲得的淨利潤(如有)或增加客戶的虧損。

2.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市場(包括與本地市場有正式聯系的市場)進行交易,或會涉及額外的風險。根據這些市場的規例,投資者享有的保障程度可能有所不同,甚或有所下降。在進行交易前,客戶應先行查明有關客戶將進行的該項交易的所有規則。客戶本身所在地的監管機構,將不能迫使客戶已執行的交易所在地的所屬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或市場執行有關的規則。有鑒於此,在進行交易之前,客戶應先向有關商號查詢客戶本身地區所屬的司法管轄區及其它司法管轄區可提供哪種補救措施及有關詳情。

3. 貨幣風險

以外幣計算的合約買賣所帶來的利潤或招致的虧損(不論交易是否在客戶本身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或其他地區進行),均會在需要將合約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時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

免責聲明:上述風險披露內容僅就槓桿式外匯交易中所涉及風險做扼要敘述,並不能涵蓋交易過程中的所有風險事項,客戶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向閣下之投資顧問或其他專業人士咨詢獨立意見。